按照团省委《关于推报2023—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人选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自愿报名,班级推荐审核,全体评委会委员研究评审,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,拟推荐以下1名学生作为我院推荐人选参加全省2023—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评选,最终评选结果以团省委公布为准,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:
纪万新20205187
公示期:3月1日-3月4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团委老师联系,联系地点:化学楼234,联系电话:0451-86604790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学习或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团委
2024年3月1日